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素玲 郑先波
副组长:余 果 陈广辉 胡建斌
成 员:谭 彬、杨路明、肖怀娟、贺 巍、赵仁亮、孙凯乐、薛东齐、高睿、冯帅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专长的学生。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注:申请转出的学生除了在教务系统上进行申请外,需向园艺学院院办提供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与拟转入专业高度相关的大赛证书、作品、专利、论文等,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审批表见附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非2023级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3.已有转专业经历(含放弃资格)的学生。
4.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转入学生的基本要求
1.不接收艺术类、体育类等文科专业申请转入园艺学院相关专业学生。
2.不接收许昌校区申请转入园艺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
五、转入学生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
1.条件审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按教务处通知要求在教务系统上进行转专业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2.确定获得面试考核学生人选
经审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学生人数不超过拟转入专业现有人数的15%时,拟转入学生均具有参加面试考核资格。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学生人数超过拟转入专业现有人数的15%时,按照第一学期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3.面试考核
由学院组织转专业面试小组,分专业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相关知识(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思想品德、英语面试、综合素质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原专业人数的10%。具体名额见“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统计表”。
4.确定转入学生人选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等,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学院盖章上报教务处审核。
六、学生一旦转入本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行第二次转专业。
七、本办法如因学校的有关政策调整而出现与之相抵触情况,则根据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4年6月13日
园艺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统计表 |
园艺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