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019园艺学院 | 090200 园艺学 | 3 | 01果树种质创新与生物技术 | 申请考核制 |
02果树生理与分子生物学 | ||||
03蔬菜种质资源与分子育种 | ||||
04设施环境调控与蔬菜高效栽培 |
申请人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①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③ 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④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⑥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修计划;
⑦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 英语水平证明;
⑨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学院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上午08:30—12:00。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地点
河南农业大学第二实验楼园艺学院北215室
(三)考核内容
包括导师考核、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等。考核总成绩共计4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科研能力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满足报考条件中关于外语水平的任意一项者,可申请免予考核,根据考生提供外语水平材料换算成百分制分值;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高质量学术论文(SCI收录中科院一区)或两篇SCI收录学术论文,可申请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免试,记85分。
1.英语水平考核(100分)
①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30分)
以面试形式对申请人口语能力进行测试,审察考生口头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际的能力。申请人就指定问题或观点用外语进行阐述,或回答学科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
② 专业外文文献阅读能力测试(70分)
重点考核考生园艺相关专业英语阅读和运用能力,由学科统一组织笔试,无参考书目。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小时。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园艺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由学科统一组织笔试,无参考书目。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3.科研能力考核(100分)
① 根据申请人取得的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50分);
② 依据申请人撰写的研修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意识(30分);
③ 根据申请人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体育锻炼等考查申请人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及身心健康情况(20分)。
注:科研业绩限于排序前三名的作者;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SCI收录、一级学报论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评定记分,其他论文视为CN论文。
4.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采用PPT形式报告和陈述答辩。申请人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科研构想作详细陈述,并回答学科方向考核小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做出综合评估。
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其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1.导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若申请人所选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可申请调入缺额导师名下;若申请人不服从调剂,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顺延。
2.公示: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研究生院。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选拔程序及拟录取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3)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取得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公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即“谁主管谁负责,谁招收谁负责”,考核小组负责解释申请人所提出的异议。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其他说明
1.2023年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和同等学力考生;
2.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严格遵守《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被园艺学录取的博士生保证在读期间以全日制脱产形式在校学习和开展研究工作;学院、导师和被录取的须博士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明确培养目标,达不到培养目标任务者不能申请毕业。
3.本实施细则由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 0371—5655276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区河南农业大学第二实验楼园艺学院北228室 。
邮箱: yuanyikeyan@henau.edu.cn。
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