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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评选2017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00:00    浏览次数:

 

园艺学院

关于评选2017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热情,以形成思想上进、学习勤奋、团结友爱、文明守纪、全面发展的风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办法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凡在我院注册学习的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院、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现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②遵守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2学期无因违纪违规而受通报批评处理及以上处分

③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艰苦朴素,近2学期德育量化综合排名班级排名前10名

④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近2学期个人无被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业务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2学期专业排名优秀

②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善于独立思考,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本学年学习成绩总评班级前10名,无不及格现象。

3、身心素质好

①心理健康,乐观进取。

②刻苦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各种文体活动,入学以来通过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活动获得过荣誉(或奖励)优先考虑

③体育成绩或达标成绩达到国家标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入学以来通过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活动获得过荣誉(或奖励)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凡担任我院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委、班级宿舍长及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取,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能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近2学期个人德育量化分均在80分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明确,执行力强,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过贡献。各方面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3、经常向老师汇报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良好

4、模范遵守学校及院里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学期,无因违纪违规而受通报批评处理及以上处分。

5、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良好,班级学生满意率80%以上

6学生干部,并担任其中一项学生干部至少半年以上,无推诿工作现象。本学年学习成绩居班级2/3,无挂科

7个人或所在宿舍获得过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凡我院共青团员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团支部的政治学习、团日活动和集体活动,出勤率90%以上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修养,现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近2学期个人德育量化分平均80分以上

3、模范遵守学校及院里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学期无因违纪违规而受通报批评处理及以上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成绩总评班级前1/2,无不及格

5、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艰苦朴素,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积极参加活动,获得过奖励或荣誉优先考虑。

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六级;在第二课堂、校园活动表现突出,获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校运动会,获得三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在院级以上新闻媒体个人事迹受到宣传报到者

四、先进个人申请方式

 班级召开班会,邀请班主任到会,符合评比条件,个人报名,班级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达到班级总人数80%以上,做好会议记录,班主任及到会班级同学在评选结果(会议记录上)签字。

4月3日结果公示后

1、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 

2、进入主界面后单击“评奖评优”选项;

3、在评奖项目申请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点击进行申请; 

4、学生上传电子版附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奖项申请;

5、学生需在4月5日前提交申请; 

6、学生可在“已申请项目”一栏查询审核状态。 

、名额分配

各班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方案

  

    

             

 以上,荣获2016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的班级,每班已增加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名单如下:

园艺15-4班,设工15-4班,设工16-4班, 茶学16-2班

园艺15-2班,茶学15-1班, 园艺16-4班 ,茶学16-1班

五、评选办法

1、凡受到校级处分,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

2、同一类别荣誉,原则上不重复奖励。

3、先由学生进行个人总结,由班委、团支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召开全班学生(团员)大会进行评选班主任到场,同意上报人选并签字。开会过程中,班长或团支书负责记录学生工作评议工作会议纪要,现场完成签名,上交团委。

报学院团委审批院团委审核后填写登记表;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从院级优秀候选人中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待院级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级、各团支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

2、请各班级、各团支部于4月2日下午6:00前将先进个人的学生工作评议工作会议纪要交到团委。

                                河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18年3月28日